近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起关于老人赡养纠纷的案件,依法帮助当事人庄某夫妇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
高青县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8ui法治快讯网
耄耋老人无人赡养 法律援助帮其维权8ui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高青讯(通讯员 张宁)近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起关于老人赡养纠纷的案件,依法帮助当事人庄某夫妇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庄某夫妇共育有两子三女,子女均已成人,现夫妇两人已有70多岁,已失去劳动能力且身体多病,需要子女共同赡养。今年四月份,庄某妻子张某因病住院,治疗费用达万元,子女知悉后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医疗费用,村里负责人前去调解,调解无果,老人在村法律顾问的指引下前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庄某夫妇,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此案,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该案。承办人详细询问了庄某夫妇案件的事情经过,对案件进行了必要调查了解,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高青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根据庄某次子现在监狱服刑的实际情况,判决其余四子女自六月起向庄某夫妇每月支付赡养费396元,庄某夫妇的住院费用由四名子女平均分担,并轮流照顾庄某夫妇。至此,该起耄耋老人赡养纠纷案得到顺利解决。
近年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重视老年人维权的工作,重点关注对高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法律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对老年人赡养案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努力使每一位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