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司法局协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积极作为,落实“七举措”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努力做到“三个”杜绝 |
垦利:落实安全维稳举措 强化两类人群管控CPU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垦利讯(通讯员 马德俊)为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维护当前重大敏感时期我区经济社会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垦利区司法局协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积极作为,落实“七举措”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努力做到“三个”杜绝:一是杜绝对辖区内管控的特殊人群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控不到位。二是杜绝特殊人群去市、到省、进京非法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三是杜绝特殊人群发生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一、统计核查。以镇(街道)辖区为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两类人员中的涉军、涉访、涉毒、涉宗教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并逐人进行统计、登记、建档,核查完成后形成分析报告,并制定分类管控措施。借助各镇(街道)、公安机关、团委、妇联、社区、村(居)等资源信息和力量进行查找,确保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底数清、情况明。
二、追捕查找。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特殊人群和经查找下落不明人员,区司法局及时与公安机关衔接,利用公安网络资源,立即进行查找,并做好报告、登记、统计、移交、建档等工作。
三、集中教育。各司法所牵头会同公安派出所针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强化集中教育严肃性,做到不落一人。
四、实时监控。一是充分利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系统,在落实平台日常监管教育同时,重点加大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监控,尤其加大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重要时段的监控,切实发挥监管指挥平台、矫务通的手机定位功能和镇(街道)区域微信群的作用。通过信息平台和微信定位方式进行不定时抽查,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从源头上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五、档案留迹。严格日常管理,确保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能够常见其人、常听其声、常知其踪,日常管控、教育和帮扶工作开展有痕迹,登记、统计、个人档案等工作规范有序。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全天24小时开机,加大监控和定位频次,随时抽查。规范请销假制度,严格请销假纪律。
六、全面走访。按照“N+1”工作模式,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小组进行集中走访,并通过矫务通对走访工作动态实时上传至监管指挥平台,严格走访要求,确保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无缝隙。
七、分级管控。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进行细化、量化、强化管控。实行入矫集中宣告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在区司法局集中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并接受警示教育。对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由区司法局落实每月逐人进村入户走访,每月四次人脸考勤,两次书面思想汇报,由区局组织每月的集中教育,利用监管指挥平台及矫务通每天随机抽查10人次定位情况。9月28日前,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负责为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手铐”,实现全天候定位。发挥矫正小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职责,积极协助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对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落实每个月进行集中走访,走访可采取预约到指定地点走访和进村入户走访相结合的形式,每月两次人脸考勤,不少于一次集中教育,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对宽管级社区服刑人员,落实9月15日、10月15日前各走访一次,此后落实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可采取以村(居)、社区为单位集中走访的形式,每月一次集中教育,进行一次人脸考勤,每二个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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