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解西义、业务科科长管成良一行3人到淄博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常跃之,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柴树忠陪同调研。 |
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到淄博调研法律援助工作HJT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淄博讯(通讯员 淄司宣)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解西义、业务科科长管成良一行3人到淄博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常跃之,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柴树忠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张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张店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听取了关于淄博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淄博市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开展、经费投入使用等工作开展座谈,重点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调研组对淄博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近年来淄博市法律援助工作稳扎稳打、成效显著,中央两办和省两办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市级和区县都全部出台了各自地域的实施意见;半年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量达3555件,有效实现了“应援尽援”;区县法律援助机构都是副科级单位,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依托,跟进法律援助站点布局;市局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区县督导法律援助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些工作都走在了全省前列。
调研组强调,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司法行政责任,要以全省督导鲁办发〔2016〕7号文件落实情况为契机,借势借力,向党委政府汇报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快理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体制。同时,短板也要补齐加宽,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加强信息报送等方面多做努力。要摆正认识、深入调研、摸清情况、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委政府分忧增色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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