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提高矫正实效,莒县峤山司法所通过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服刑、守法、感恩三个意识教育,有效推进了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
峤山司法所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牢树“三种意识”93P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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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莒县讯(通讯员 卢守良 荆凡秀)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提高矫正实效,莒县峤山司法所通过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服刑、守法、感恩三个意识教育,有效推进了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重分类分层教育,树遵纪守法意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负责人和亲属三级组成矫正小组,通力合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教育学习,提升峤山司法所社区矫正的教育工作的质量。司法所组织集中教育,谈话谈心,走访教育等教育活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教育、请假人员的补课教育、分类教育,如按犯罪类型分成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重入矫宣告仪式,树服刑意识。司法所组织新入矫人员在司法所宣告室或者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的社区、村(居)进行宣告。入矫宣告当场向社区矫正人员宣读社区矫正的监管规定,体现社区矫正执行的严肃性,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村级负责人、亲属等做好其入矫人员首次谈话及入矫教育,力求第一时间让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服刑意识。
重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树感恩回报意识。司法所按照县局文件要求,在常态化开展法制教育的前提下,创新矫正方式,融入思想道德、传统文化、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的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同时,由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社区等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如:爱心捐助、公益劳动基地、走访慰问敬老院老年人、保护水环境贡献力量等,促使社区矫正人员在劳动中树立感恩回报意识,提高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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