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郯城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整合法律资源,紧抓实践载体,注重推进实效 |
郯城县司法局围绕三个载体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aa7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郯城讯(通讯员 郑宇) 近年来,郯城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整合法律资源,紧抓实践载体,注重推进实效。目前,全县245个行政村选派律师27名、法律工作者24名,覆盖率达43%,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初见成效。
依托法律顾问助推第一书记工作,抓队伍载体。2016年5月以来县司法局与县委组织部门在44个社区联合开展了选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第一书记挂职村法律顾问活动,通过实践积累,以上44名社区法律顾问已经具备担任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要求,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作为首批村(社区)法律顾问先期试点的法律顾问人员,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负责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点服务的宣传、引导和联络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平台载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地工程,郯城县司法局利用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工作场所,探索在庙山镇马站社区、郯城街道三井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室,为律师服务村居提高更优质的办公条件和环境,同时建章立制,设立工作台账、来访登记、限时服务等制度,采取坐班问诊和电话联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为基层群众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依托七五普法工作,抓宣传载体。借助普法宣传平台,提高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知晓率,定期在村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顾问村居普法小喇叭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扩大法律顾问影响力,将法律服务寓于法律宣传中,不断增强广大村居民“遇事找法”意识,使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便民惠民的最大效益,真正让辖区村居民享受到专业、便捷的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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