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司法局不等不靠主动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脱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
平邑县司法局“三主动”做好社区矫正部门衔接工作QBE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平邑讯(通讯员 佟伟)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与政法各部门无缝对接,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平邑县司法局不等不靠主动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脱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一、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共管。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人员及法律文书交接、刑罚执行变更等工作流程。
二、主动接受检察院监督,定期与检察院核对社区服刑人员名单,认真整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社区矫正检察建议,并举一反三,在辖区内进行全方位排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主动与公安机关衔接工作,及时报送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名单,依法及时惩处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对符合法定收监条件的,及时依法提请收监执行,协同公安机关进行送押,维护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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