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博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3ZN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淄博讯(通讯员 毕洁)3月30日,淄博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鲁办发〔2016〕7号及淄办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17年任务措施。会议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常茂华主持,各区县司法局分管局长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刚作重要讲话。
会议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柴树忠传达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通报了2016年度区县法律援助综治考核情况,明确了现阶段全市法律援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指出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问题和不足。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吕丕柱解读了《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并宣读了《2017年市级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标准》,为下一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2016年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市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省厅领导多次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好省、市工作要点要求,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政府责任落实,狠抓规范化建设,加大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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