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费县司法局探沂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自创“访、调、诉、援”四步工作法,助力辖区信访案件化解。 |
费县司法局探沂司法所TQW法治快讯网
自创“四步”工作法助力辖区信访案件化解TQW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费县讯(通讯员 陈增波)为切实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费县司法局探沂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自创“访、调、诉、援”四步工作法,助力辖区信访案件化解。
“访”,建立“定期陪访”工作机制,每周由司法所长陪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接访活动,为党委政府化解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建议。每天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镇信访接待大厅,开展信访群众接待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
“调”,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司法所陪同领导接访期间,对于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及时介入,进行化解。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镇信访办移交司法所进行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运行,无缝化衔接。
“诉”,建立“调诉对接”工作机制,对于因信访群众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通过诉讼渠道进行维权,将案件移交法律服务所,进行诉讼代理。
“援”,建立“诉援对接”工作机制,在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诉讼渠道进行维权过程中,发现信访群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属于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或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办理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各项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探沂司法所为辖区信访案件化解搭建了一条崭新的路子,成功化解了多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各级领导部门及辖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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