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兰陵县司法局从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出发,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201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2件,受援人数411,接待解答法律咨询290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经济利益570余万元,免除法律服务费用80余万元。 |
兰陵县司法局四步推进法律援助提质增效PCZ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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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兰陵讯(通讯员 王双慧)近来,兰陵县司法局从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出发,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2016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2件,受援人数411,接待解答法律咨询290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获得经济利益570余万元,免除法律服务费用80余万元。
扩大受理范围,实现广覆盖。通过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事项,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将劳动保障问题中符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以及涉及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完善服务机制,实现零距离。形成1个县法律援助中心、18个工作站、1062个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全覆盖网络,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援助对象,认真做好盲聋哑人、未成年人的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工作。继续完善免审查制度,将70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等7类人群和事项纳入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免审查”、“零等待”服务。
加强涉农保障,实现一站式服务。加强与劳动、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机构)的沟通与衔接,完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工作站作用,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解决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拆迁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维权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民工欠薪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一站式服务。
强化监督措施,实现规范化。通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评估机制,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继续推行回访、质量监督卡等监督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全程监管,确保案件办理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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