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山县司法局马坡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结合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1234”工作新思路 |
马坡司法所走好社区矫正“1234”tPH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微山讯(通讯员 黄逶迤 张振华)近年来,微山县司法局马坡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式,结合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1234”工作新思路,并使之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始终,扎实有效的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
“一次谈话”,告知管理规定。在社区矫正人员第一次到司法所报道时通过首次谈话更详细的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监护人在此期间应尽的协助管理义务。
“两处报道”,齐抓共管。社区矫正人员在司法所入矫后,告知其还需分别前往其所在的村(社区)委会及派出所报道,让其所在村(社区)、派出所第一时间知晓相关情况,把其纳入重点人群管控体系,在社区矫正人员出现突发情况时第一时间告之司法所,从而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齐抓共管的局面。更避免出现村(社区)、派出所在社会评估调查期间配合调查,随后不知道结果的情况。
“三项严格”,规范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接收、宣告、执行、管理、惩处、解除等程序。二是严格按《山东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档案,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内容、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三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自学法律知识,写学法读书笔记的要求,每次报道时提交学法笔记,由管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结合起来,更有利于提高矫正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
“四个转变”,回归社会。一是从入矫时的“无所谓”抵制矫正,到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转变。二是从不积极参加学习、不按时电话汇报情况到准时参加、按时报道的转变。三是从孤僻、少言、被动提问到主动与工作人员交心、谈心的转变。四是从在公益劳动中靠边站、开小差到主动寻找机会参与公益劳动、团结协作的转变。
通过“1234”的社区矫正模式,马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得到严格规范,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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