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山区司法局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围绕“保一方稳定、促辖区和谐”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五加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
福山区司法局“五加强”全方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bWL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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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福山讯(特约记者 岳彬)近年来,福山区司法局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围绕“保一方稳定、促辖区和谐”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五加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居民安居乐业。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强化区级指导、健全镇级层面、巩固村级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调委会建设,尤其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组建成立了我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落实好场所、人员、资金等问题,做到悬挂门牌、制度上墙、人员到位。
二是加强健全三级调解网络。以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为工作方针,以区委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构建了区镇村三级调解网格,特别是对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区8个镇街240个村居(社区)共有2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598名人民调解员。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员建设。认真把关,建立调解员选任制度,将懂法律、懂政策、懂专业、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有威信、德高望重的人员选聘到调解队伍中来。同时,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班、以会代训、法庭旁听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认识、法律知识和调解业务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工作经验、方法的交流,用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水平。
四是加强完善排查体系建设,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困难复杂问题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二是完善调处网络,进一步完善区镇村点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建立层层排查、层层上报的预警网络;三是完善调处机制,以司法所所长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调解矛盾纠纷448件,成功443件,涉及金额143万余元,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8%。
五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根据本区域特点,有针对性的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近年来,福山区先后成立交通纠纷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 并且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优势 ,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4个调委会均建立起学习、例会 、统计、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并按照统一的文书格式,制作规范卷宗档案,制作调解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区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纳入司法局培训计划,大力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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