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完结了首例聋哑人入室盗窃案件。 |
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首次援助聋哑人TwV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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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沂南讯(通讯员 沂司宣)近日,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完结了首例聋哑人入室盗窃案件。为充分尊重和保障聋哑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与聋哑学校联系,专程聘请手语翻译陪同律师为聋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聋哑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权利不受侵犯。
2016年4月7日11时许,被告人孙某到位于沂南县丹阳路与银杏路交汇处的“福田”电动车店,通过楼后的楼梯进入二楼受害人一家居住的客厅、卧室内盗窃时候被当场抓获。2016年8月,沂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并发表了辩护意见:对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无异议,但由于被告人系犯罪未遂,且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鉴于被告人系聋哑人等诸多法定因素,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聋哑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了法律赋予聋哑人的刑事辩护权得到真正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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