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姜屯司法所通过落实“五项制度”,为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夯实工作基础。截止2016年10月底,姜屯司法所共调处矛盾纠纷67件,其中成功化解65件,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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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屯司法所落实“五项制度” 夯实人民调解基础Mhb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李颖)为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作用,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姜屯司法所通过落实“五项制度”,为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夯实工作基础。截止2016年10月底,姜屯司法所共调处矛盾纠纷67件,其中成功化解65件,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8%。
一是协调联动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总体布局,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文件,整合部门优势,建设了姜屯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承担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建议。形成了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及时、周到、全面的调解服务。
二是等级管理制度。姜屯镇人民调解专家库共有调解专家人,涉及企地、人事、劳动、婚姻家庭等不用的部门,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可以根据调处化解需要,通过系统平台查询到所需要的专家信息。加强对调解员的指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和级别管理,根据矛盾的复杂程度进行等级指派。
三是排查研判制度。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调解工作的业务素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处工作技能,为全镇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坏境。同时,组织调解专家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分流、限时化解。
四是以案定补制度。研究出台了《“以案定补”考核办法》,对常年坐班的调解员(国家公〈在〉职人员除外),发放坐班补助;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需报经滕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审批后,每件给予50-300元补贴。调解专项资金列入镇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五是树典评优制度。编印了《姜屯综治》简报,大力宣传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进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借助网络、微信公共平台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中,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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