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司法所积极做好解矫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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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临沂讯(通讯员 丁彤 陈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解除矫正宣告工作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成果的重要阶段,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所做自我改造的肯定,为此临城司法所积极做好解矫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完善解矫手续,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临城司法所积极指导解矫对象写好解矫申请,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报送区司法局审核备案。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二是开展解矫教育,解矫教育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针对每个解教人员制定不同的解矫教育方案,帮助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为他们做一名守法好公民和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筑牢基础。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帮助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为当好守法公民和顺利融入社会进一步打牢基础,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句号。
三是衔接帮教工作。在矫正对象解矫后,健全个人解矫档案,确保矫正对象的矫正信息有据可查,同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确定安置帮教负责人并根据其所犯罪行的轻重及时开展帮教安置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是回访重点对象。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后,对解矫人员尤其是重点帮教对象进行回访,及时通知他们所在的村居,恢复其相应的权利,同时了解有关情况,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通过回访,建立特殊人群帮扶长效机制,防止解矫人员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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