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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义和司法所三字经严格未成年对象审前调查工作

时间:2016-07-30 20:21:10  来源:法治山东网  作者:通讯员 刘栋
河口区义和司法所开展的审前调查工作严把关口,采取“查、谈、议”的三步骤,做好未成年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河口区义和司法所三字经严格未成年对象审前调查工作HN8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河口讯( 通讯员 刘栋 ) 河口区义和司法所开展的审前调查工作严把关口,采取“查、谈、议”的三步骤,做好未成年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一“查”,了解基本情况,找准调查方向。收到委托调查函以后,所内司法干警及时与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居、社区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大致询问家庭情况、居住地表现。
 
        二“谈”,掌握真实情况,收集调查材料。司法所坚持“以直接接触、实地调查为主,间接或者书面调查为辅”的工作原则,走访被调查人辖区村委会、居住地及就读学校,与所在村居(社区)干部、邻居、亲属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被调查人居住情况、成长经历以及邻里关系等事实,做好相关人员谈话笔录,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议”,开展民主讨论,形成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综合被调查人居住情况、社会危害性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对被调查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开展民主讨论,进行缜密分析,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犯罪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通过调查我们深切意识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对未成年的重要性,同时社会也要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这样才能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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