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齐河县赵官镇某村两名村干部到赵官司法所反映本村六户土地承包户逾期后拒绝向村集体缴纳土地承包费,并且拒不交回土地,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均协调未果,其他村民对此意见很大,申请司法所提供法律帮助。 |
齐河县司赵官司法所现场办公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纠纷 U3h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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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齐河讯(通讯员 韩磊 朱士军)6月10日,齐河县赵官镇某村两名村干部到赵官司法所反映本村六户土地承包户逾期后拒绝向村集体缴纳土地承包费,并且拒不交回土地,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均协调未果,其他村民对此意见很大,申请司法所提供法律帮助。
接到申请后,赵官司法所所长韩磊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赶到该村,通过与六户村民谈话、走访村民代表和老村干部全面了解情况。经了解,为了增加村民收入,提高土地利用率,该村村委会于2011年划出部分闲散土地,鼓励和帮助村民建设蔬菜大棚,村民中有六户自愿承包并与村委会达成承包期限15年、承包费分三期缴纳口头约定。在今年6月村委会收缴第二期承包费时,六户承包户却以承包地边界不清、自然灾害导致蔬菜减产等理由拒绝缴纳,并拒不交回承包地。
了解到事实经过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六户村民召集在一起,细致讲解了《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两个方案:一是六户村民继续承包土地,村委会需重新丈量土地面积,理清承包地边界四至,根据承包地实有面积,结合承包户提出的客观情况,重新确定承包费金额,在原口头约定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二是要求六户村民退会承包土地,由村委会另行发包。经过沟通,村委会、村民代表及承包户均同意第一方案,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承包地重新丈量、协商确定了土地承包费用。
第二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电脑、打印机来到村委会办公室,根据双方协商内容现场制定了《蔬菜大棚土地承包合同书》,并对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进行了见证。合同签订后,双方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司法所制定的合同内容清楚详细、双方权利义务具体明确,不仅帮俺们解决了难题,还让俺们吃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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