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属地,烟台市福山区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探索创新,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谐 |
福山区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情况汇报8CY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福山讯(特约记者 岳彬)为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属地,烟台市福山区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探索创新,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辖区安全稳定和谐。
一、加强组织领导。福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开会专题研究,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基层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所员为组员。严格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要求各司法所高度重视,在各镇街全面排查,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二、全面开展排查。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全面摸排和重点摸排相结合,重点摸排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的问题。对上访老户、涉军设医、民办教师等重点排查,做到早掌握、早介入、早处理,确保排查不留死角。要求各司法所对摸排掌握的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不留矛盾隐患。
三、全力化解预防。要求各司法所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记录下来,按照上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要求,逐人逐案落实,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能化解的全力化解,一时不能化解的切实落实缓解和管理措施,不出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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