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司法局加大矛盾纠纷解决力度,切实做到“三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求助到位。 |
福山区坚持“三到位”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XVP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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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福山讯(特约记者 岳彬)为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属地,福山区司法局加大矛盾纠纷解决力度,切实做到“三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求助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积极探索创新,变被动为主动,逐步建立起快捷高效、运转协调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纠纷网络建设,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隐患排查活动,每月坚持两次上报情况,有针对性的展开工作,始终把主动权握的手里。并且,重点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乡村债务、邻里纠纷等矛盾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是各司法所设立民情恳谈室,集中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所思所想。同时,实行严格的首问负责制,凡是接到群众的电话或来访,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填写接访记录,负责任的处理群众的每个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并且,加强专业培训,使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够为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答疑解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是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运用法律知识和乡镇实际情况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合理化的,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和隔阂,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息事宁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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