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界河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避免了事态扩大,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 |
非婚生子抚养权引争议 司法化解解民忧WLf法治快讯网
WLf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邱溪)近日,界河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避免了事态扩大,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
界河镇某村村民邱某与李某2011年双方认识后非法同居,2013年生一男孩,因家庭琐事和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在2015年初女方李某提出分手,分手过程中因男孩抚养问题双方产生纠纷,两个家庭互相介入,纠纷不断扩大并逐步激化。2016年5月的一天,邱某无奈之下来到界河司法所请求调解,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并由女方支付抚养费每月300元。
司法所知情后及时介入调解该纠纷,在农村因该类纠纷涉及双方家庭面子问题,随时都有激化的可能,在第一时间司法所干警在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迅速从情法入手向双方讲解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对此,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父母协商解决。在司法所建议下,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依法进行调解。司法所干警考虑女方经济困难,娘家系云南省苗族等系列因素,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建议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有探视权。经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男孩由邱某抚养,负责日常生活,李某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由邱某承担,李某享有探视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