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亭区司法局切实把做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服务农民群体,确保其合法权益 |
山亭区司法局全力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drT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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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山亭讯(通讯员 张志宏 特约记者 褚蕾)近年来,山亭区司法局切实把做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多项措施,有效服务农民群体,确保其合法权益。
法律服务突出“全”。建立点面结合的农民法律服务网络,依托区法律服务中心,集中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4大优势资源,互相衔接协作。近年来,公证、律师、法援共提供咨询2万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了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依托镇街司法所,在日常开展农民法律服务工作中在资金上给予扶助,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工作中给予方便,在培训等活动中给予照顾。积极加强与律所、劳动、交警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畅通农民维权工作信息沟通机制。
法治宣传着眼“实”。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改变过去“大而全”的普法模式。根据不同季节、不同问题、不同需求,抽调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各村居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会,实现按“需”普法。如春季是播种季节,宣传种子管理法,清明期间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有效地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使农民群众即学到了法律法规,又懂得了依法办事,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充分利用《山亭司法》电视专栏,以案例的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法,进一步延伸法治宣传的触角。今年以来,共开针对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法律援助确保“质”。不断加强对涉农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在援助的过程中着重抓好援前调解、援时检查、援后回访三个环节。案件自指派后,重点把好办理关,以电话跟踪、现场旁听、当事人回访、案件评查等多途径、多方式确保案件承办质量。积极向农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条件,对涉农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快速解决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使农民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近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农民援助咨询600余人次,受理涉农援助案件76起,群众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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