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真正发挥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作用,柴胡店司法所狠抓“四到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
柴胡店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狠抓“四到位”u6B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讯(通讯员 高丽娜 张振兴)人民调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真正发挥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作用,柴胡店司法所狠抓“四到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队伍建设到位。针对我所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比较薄弱的现实情况,我所多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通过建班子队伍、规范调解卷宗等,力求筑牢基层基础,强化调解效能。首先,我所每月组织调解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展开人民调解工作的集中培训学习,培训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案说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其次,每月召开两次“法制副主任”座谈会,上报入村居排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况,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并制定下阶段工作规划。
制度建设到位。没有制度不成方圆,好的制度可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我所制定并完善各项制度,包括“一案一记录一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会议汇报”制度、“规范制作调解卷宗”制度等。
卷宗质量把关到位。为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我所对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审查、录入、归档等方面严格审查把关。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市局要求,从格式到内容,统一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卷宗。并对全部调解卷宗做好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全部重新制作。
回访排查到位。我所要求对每一项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的案例,要积极做好回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并要求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及法制副主任深入村居,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将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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