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薛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确立了2016年薛城区二十件惠民实事,其中法律援助工作名在其中。这是薛城区首次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惠民实事,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所承担的工作中唯一被列入的一项 |
法律援助列入薛城区20件惠民实事工程ach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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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薛城讯(通讯员 孙业成 马荧)在刚刚闭幕的薛城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确立了2016年薛城区二十件惠民实事,其中法律援助工作名在其中。这是薛城区首次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惠民实事,也是司法行政系统所承担的工作中唯一被列入的一项,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薛城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为目标,不断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有效推动了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2015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85件,在区重点工作考核和百名科室评议中均取得较好成绩,较好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市文明委授予“全市文明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先进信访办公室”,被区司法局推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广开便民之路,方便申请援助。一是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工作圈,筑牢法律援助维权网。搭建一个平台。以法律服务大厅为平台,实施六个一(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份明白纸、一张便民椅、一张反馈卡)工作法,实现了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实行两种模式。实行困难群众到法律援助中心(站、点)直接申请和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两种模式,实现了困难群众的“零等待”。健全三个网络。在全区7个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村居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山东薛国律师事务所、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陶庄法律服务所、周营法律服务所设立了受理点,在原有工、青、妇、老、残、民政、计生、武装部、民宗局、交警队等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区总工会、区劳动仲裁委新设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从而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法律援助“半小时工作圈”的建立,实现了法律援助由“开门等援”向“上门助援”的转变,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申请援助,近年来薛城区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递增20%以上。二是实施“点援”特色服务,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薛城区司法局从2012年起实施“点援”服务。首先从全区73名执业律师中评选出有较高业务水平,责任心强,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律师建立“点援”数据库并予以公示。受援人可通过接待大厅的滚动屏幕、薛城区司法局网站以及“点援”名录三种途径实现“点援”,援助中心在不违背利益冲突的前提下,按照受援人的选择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援助,同时受援人也可以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不满意要求更换。几年来,被当事人点到的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性都比较高,办案都非常认真。通过实施“点援制”,全区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区援助中心连续四年被市司法局授予“政风行风评议先进集体”。三是充分整合援助资源。充分整合社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社会法律援助资源,实行指派和点援相结合的援助制度,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其他社会法律援助资源为补充的援助格局。
广施便民之策,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推行“四项服务”,倡导职业文明。一是“微笑服务”。对来咨询当事人做到笑脸相迎,笑脸相送。接待咨询不急不怠,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能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二是“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通过电话或法律援助联络员申请援助的,均到当事人家中为其办理援助手续。2015年以来共提供上门服务80余人次。三是“延时服务”。在工作时间不能办结的事项,推迟下班时间,直至事项办结为止,绝不因为到了下班时间而影响了当事人维权。2015年以来共提供延时服务33余人次。四是“预约服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对当事人预约在节假日需要办理的援助事项,均在约定时间内予以办理。2015年以来共提供预约服务20余人次。
广济受援之人,扩大援助覆盖面。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两项作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扩大援助覆盖面。一是开展“援调”对接工作。所谓“援调”对接,是指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它是薛城区司法局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逐步探索形成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工作对接、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援调对接”的有效开展,为新形势下如何化解矛盾创建了直接有效的新平台,从而形成“援调”联动,无缝对接,使援助、调解单兵作战的困局得以缓释,2015年以来共通过“援调对接”办理援助案件226起。二是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工作。自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加强与公检法的联系和沟通,对公检法通知辩护的案件均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在看守所设立了援助工作站。2015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2件,有效维护了刑事案件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关注法律援助新需求,切实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两办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努力为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确权、道路交通事故等切实关注民生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2015年共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确权、相邻关系纠纷等援助案件107件,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人身损害纠纷案件51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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