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正式启动“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
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评选xEX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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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烟台讯(通讯员 岳彬)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展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形象和风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正式启动“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近年来,在一线调解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立足调解、不求回报、情系百姓、解民纷争、精通业务、求真务实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他们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始发阶段,同时成功化解一大批重大纠纷,有效稳控一批久拖未决的上访积案,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按照烟福办发〔2009〕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推荐,并注重从村级调委会和综治员队伍中推荐优秀人选,区司法局将对照“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好、职业操守好、大局意识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将纳入全区政法稳定工作会议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增强人民调解职业荣誉感,进一步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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