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城区财政局、司法局制定下发《莱芜市莱城区区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实现大幅度提高 |
莱芜市莱城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L9X法治快讯网
L9X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莱芜讯(特约记者 张爱亮)近日,莱城区财政局、司法局制定下发《莱芜市莱城区区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实现大幅度提高。
《办法》规定,在莱芜市以内办理刑事案件、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劳动仲裁、人事争议仲裁等案件,每件补贴由原来的每件500元提高到1140元;在莱芜市以内办理的非诉讼案件办案补贴由原来的每件300元提高到600-1140元;在莱芜市以外办理诉讼、仲裁等案件,由原来的900元提高到1596元;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贴100元;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以相应案件标准为基数计算补贴,每增加一个受援人或者增加一件案件,增加补贴10%,诉讼、仲裁案件最高不超过8000元,非诉讼案件最高不超过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