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创新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5件,调解成功353件,调处成功率99.4%,调解协议履行率100%。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8件,调解标的额共计1889.2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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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东营讯(通讯员 张翠)东营市河口区创新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5件,调解成功353件,调处成功率99.4%,调解协议履行率100%。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8件,调解标的额共计1889.2万余元。
一、拓宽人民调解领域。加强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区调委会下设交通事故、医患、诉前等专业性调委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区域内矛盾纠纷集中、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延伸;成立了区级调解员专家库,选聘知名律师、退休法官、行业专家等47名骨干组建区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为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出台了《河口区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个案补贴管理办法》,对专家库成员实行案件补贴。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居)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调解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镇(街)司法所四级预警网络。镇(街)司法所指导村(居)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司法局。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级调解组织对属于自己调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切实负责,及时化解,保证小纠纷、一般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疑难纠纷不出镇(街)。
三、探求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开展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在全区20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创建了6个品牌调解室,实现了工作规范化、普调一体化、机制社会化、场所温馨化、调解品牌化的“五化”模式。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制度。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按照三年为期对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进行重新评定。根据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将人民调解员分为首席和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根据评定等级实行奖励。推进局长联系人民调解员制度。在全区选聘20名局长联系人民调解员,制作了局长联系人民调解员联系卡,完善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搭建双向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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