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90条,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阳光透明 |
莱芜市司法局六项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工作Rwb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莱芜讯(特约记者 张爱亮)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90条,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阳光透明。
一是坚持依法公开。科学确定公开内容,依法明确公开范围,切实保障群众或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依法保护当事人隐私。二是坚持充分公开。除涉秘信息和个人隐私外,应当依法公开的事项,做到全部公开、充分公开、如实公开,真正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增强执法执业透明度,提高执法执业公信力。三是坚持分层次公开。各级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明确各自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出公开的目标要求,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方式方法,制定推行公开的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四是坚持公平对待。公平对待每一名当事人,公平保护每一位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公平保障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行为。五是坚持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和保障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对执法执业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渠道,确保执法执业行为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六是坚持便民利民。通过新闻媒介和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布、告知、宣传司法公开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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