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推进“411”法治惠民工程为契机,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创新实施了“六化”工作法,以服务创满意、以援助促和谐,积极推进法治滕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六化”工作法规范管理mXE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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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牛善永 高敏敏)今年以来,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推进“411”法治惠民工程为契机,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创新实施了“六化”工作法,以服务创满意、以援助促和谐,积极推进法治滕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日常管理目标化。中心按照“一订双评三承诺”的步骤,对每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一订”就是根据年初局党组总体要求和上级法律援助中心下达任务,逐项量化分解,全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双评”就是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目标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回顾总结成绩,分析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计划。“三承诺”就是中心主任对局党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承诺,工作人员对主任作出承诺,援助律师对受援人作出承诺,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
目标管理规范化。中心以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操作规范、方便群众”的目标管理体系为重点,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首先,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目标和业务指标的任务量,设定了主任、教导员、副主任以及律师、行政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人人有任务”。其次,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滕州市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和举报投诉处理、咨询接待、便民服务、业务管理等11项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第三、细化工作流程。对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统一整合,编写了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明确了援助范围、条件等内容,确保了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快捷、高效。
规范管理标准化。坚持以行业化、特色化的标准引领法律援助工作,精心打造“符合实际、体现特色、容易推广”的法律援助标准。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在市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开启前置式、标准化的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实行领导带班、律师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惠民的“绿色通道”。规范“五统一”标准。在综合分析原有法律援助案件管理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案件管理,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流程、案卷材料、质量评估、数据统计、补贴发放“五统一”,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标准管理精细化。主动顺应法律援助案件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的形势,把案件办理质量作为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生命线”,实行“点援”服务、百分评查,初步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一方面,创新“点援制”服务。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法律援助资源,根据案件性质、特点,结合法律援助人员特长,实行受援群众指定援助律师的“点援制”援助制度,提升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实行百分制评查。按照案卷整理标准,分别对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卷和非诉讼案卷进行百分制计分,科学设定案卷评查项目,定期查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律师适用法律的水平和办案能力。
精细管理数字化。按照“信息化推动规范化管理、数字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思路,该中心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一体化指挥、精准化调度,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人性化、高效化。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信息录入系统》2个平台的作用,定期通过案件受理量、案件办结率等指标,对法律援助执业律师和工作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审查受理、业务指派等工作,有效防止了案件办理“扎堆”现象的发生。
数字管理导向化。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和考评结果“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实行奖优罚劣,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利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汇总结果,对律师和工作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数量进行综合分析,合理调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定期统计律师和工作人员已办理、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综合考评提供依据。同时,根据考评得分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任务完成量滞后、案件投诉率高、群众满意度低的中心工作人员及时约谈提醒,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自实施“六化”工作法以来,今年全市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024件,民事案件850件,刑事案件171件,行政案件3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13.78%,其中诉讼案件799件,非诉讼案件225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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