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任就是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李季,目前,山城司法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在各自的服务范围内都拥有了不少自己的“粉丝”。 |
山城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有了自己的“粉丝”tqE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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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山亭讯(特约记者 李传厚) “请问李主任在吗,这不,我又遇到难题啦,还得麻烦他,上次他给办的事又快又好,他人还热情客气没架子,我们都很满意,听说我两个亲戚的案子也是他给办的,可好啦,这次还得找他办。”这人说的李主任就是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李季,目前,山城司法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在各自的服务范围内都拥有了不少自己的“粉丝”。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建立学习交流制度。每周一下午集体学习,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对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对本周工作作出安排。特别是对当前的重点、难点案件进行综合探讨,便于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监督,达到共同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换岗锻炼制度。同区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对新调整及新招录的法律服务人员,分别安排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进行换岗轮流锻炼,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岗位锻炼,多部门交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一对一”帮带制度。凡是新调整及新招录的法律服务人员,除到区司法局有关部门换岗锻炼,学习业务知识之外,街道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都分别同他们建立帮带关系,一对一、面对面、手拉手,在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实践上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帮带,使受帮带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良、服务上更加优质高效。四是深入扎实开展“三心三零”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即以亲民、爱民、为民为目的,服务做到诚心、细心、真心,实现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错、结果零投诉。擦亮窗口,叫响品牌,以服务为荣,把群众当亲人,带着感情搞服务。同时把法律服务同矛盾纠纷调解、同重点人员帮教、同普法宣传等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近两年来,山城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先后有2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3名考取了本地及外地政法机关,有1名被省司法厅评为年度法律服务人物。该所连续5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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