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由日照市司法局提请的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减刑一案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员出庭开展法律监督,市司法局指派三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庭审。 |
日照市一社区服刑人员发明立功获减刑8JH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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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日照讯(通讯员 姜红)10月20日,由日照市司法局提请的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减刑一案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员出庭开展法律监督,市司法局指派三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庭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0月21日裁定对罪犯许某减去有期徒刑一年,相应缩减缓刑考验期一年零六个月。这是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首次办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提请减刑开庭审理的案件。
社区服刑人员许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许某利用业余时间积极钻研认真思考,并结合自身业务专长,发明了模版垂直度测量装备,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2015年7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予其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属于建筑施工的技术领域,克服了传统的模版垂直度测量不方便且危险的缺点,属于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经司法所提报,东港区司法局结合许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情况对其提出了减刑建议。
日照市司法局对东港区提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地审核,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减刑。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司法局提请的减刑建议合法,证据确凿充分,予以采纳,并对许某裁定减刑。
此次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案件的公开审理和裁定减刑,不仅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许某矫正期间表现的肯定,也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改造,回归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许某在接到刑事裁定书后,激动万分,对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对他的教育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要继续积极服从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遵纪守法,认真工作,争取早日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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