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山司法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四员”作用,积极做好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内外部环境。 |
峄城坛山司法所:当好“四员”助力基层信访维稳u3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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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峄城讯(通讯员 刘青 章强)坛山街道地处城区,流动人口多、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多,公共场所多,特种行业多,信访工作任务重,面对“四多一重”的实际情况,坛山司法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四员”作用,积极做好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内外部环境。
发挥“信息员”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牵头组织成立了社居“两委”班子成员、包村人员、社居司法行政协理员等组成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组,一方面,组织好每月一次的“拉网式”集中排查工作,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信息,切实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抢抓工作主动,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对涉师、涉军、上访老户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上访信访或者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联系信访室、、综治办等部门调查走访控制事件的发展,并及时疏导双方当事人采取正确的途径维护权益,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发挥“调处员”作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针对街道主要矛盾纠纷已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扩大到征地拆迁补偿等社会“疑难杂症”,司法所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新方式,一方面,在各类信访问题化解中,依托街道调委会为中心,对各类信访问题实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加大对信访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对于信访案件争取做到“只要有一丝调解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访案件化解回访工作,避免信访的反复,在回访过程中,注重了解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面对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了解调处效果,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及时督促,以巩固信访化解成果。
发挥“服务员”作用,坚持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服务。坛山司法所积极发挥法律服务的功能,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案件加以法律引导,让群众信访之前首先要信“法”,用基层法律服务积极进行分流,避免群众因不懂法盲目而上访甚至引起不理性的群体事件。第一,对于群众的信访要积极引导到法律途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及时答疑解惑。对于在比较激烈的信访事件对当事人指出正确合理的法律诉讼途径,让他们投诉有门路,避免情绪激化,盲目到政府堵门上访、群访;第二,针对来访的一些生活困难的群众,为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必要时主动提供法律援助,保护好群众的切身合法权益,让群众看见实实在在信“法”的好处。
发挥“宣讲员”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进社区”、成立社居“法治课堂”以及设立法律咨询点三项措施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街道居民法治意识。一是开展法律进居入户活动,通过在每个社居成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立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制作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使每个社居都有一名法治宣传员,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有一本法律知识读本”。二是成立居民法治课堂,依托街道老年学校、农家书屋等现有资源,在各社居成立了居民法治课堂,以司法所牵头,由街道民政、计生、财政、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法治宣讲队,定期组织指导法治学校开展学法教学,聘请退休教师、法律工作者等担任教员。三是设立法律咨询台和顾问点,在辖区内各社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多个法律顾问点,为辖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和办理各项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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