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县“大调解”制度,高青县委县政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校园安全纠纷、医疗矛盾纠纷、土地权属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业矛盾纠纷、城市管理矛盾纠纷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
高青县成立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rzd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高青讯( 通讯员 董延岭 贾海宁 ) 为完善我县“大调解”制度,高青县委县政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意见要求积极行动,工作做实,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校园安全纠纷、医疗矛盾纠纷、土地权属纠纷、房地产纠纷、建筑业矛盾纠纷、城市管理矛盾纠纷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按照人民调解的程序和制度受理纠纷,化解矛盾,做到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登记,制定措施,及时调解;重特大矛盾纠纷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并跟踪掌控。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为我县广大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这将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维护我县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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