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费县司法局积极顺应社会管理创新理念,大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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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费县讯(通讯员 刘沂州) 近年来,费县司法局积极顺应社会管理创新理念,大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打造精英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我局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夯实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组建了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为执法主体,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村委会兼职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结合社区矫正职能岗位和工作实际,认真排查社区矫正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制订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培训班、座谈会、现场会及工作例会等形式,分别邀请县检察院、县法院、公安局有关领导及心理咨询师对各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司法助理员等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完善规范化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我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社区矫正执法流程。一是严格调查评估程序,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文书格式、规范调查内容、规范调查程序、规范评估意见。二是规范入矫接收环节,我们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采集信息,建立社区矫正档案,对社区矫正人员履行入矫谈话和宣告程序,编写发放《社区矫正人员守册》。三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坚持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并重、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并行,采用“艾森克”人格问卷(EPQ)等方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采取LBS手机定位和GPS手表定位,准确把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四是丰富矫正教育载体,我们在教育过程中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教育、以理服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建立微信平台、播放社区矫正微电影、交通安全专题片、发送警示手机短信、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教育。五是开辟帮困扶助渠道,严格执行走访制度,通过走访调查,详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针对不同困难和需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具体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到位。
(三)建设高端化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费县司法局立足社会管理创新,以提升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和配合,依托蒙山驿站,打造了这处集“监管、教育、培训、帮扶”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目前,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心的建成使用,将切实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监外执行罪犯服务社会、回归社会提供条件,有效遏制重新违法犯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内外监督。费县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出台《费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守则》,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设立社区矫正监督电话,随时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为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我们联合县人民检察院每半年开展一次针对12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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