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莒县夏庄司法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尽心调解,顺利帮助抱虎社区15岁的女孩李某向其生父李世某索要到了抚养费。 |
夏庄司法所:尽心调解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cR4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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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日照讯(通讯员 庄乾山 庄楠)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也是《婚姻法》所要求的内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近日,日照莒县夏庄司法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尽心调解,顺利帮助抱虎社区15岁的女孩李某向其生父李世某索要到了抚养费。
现年47岁的李世某和前妻韩某因感情不和于2002年协议离婚,女儿李某由韩某抚养。离婚时李世某曾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000元,且此后一直未再支付。李某升入高中学习后,开销加大,母亲韩某一人承担颇为吃力,遂提出由李世某增加抚养费。李世某因组建了新的家庭,生活并不宽裕,双方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纠纷至此。
司法所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对李世某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后,李世某对工作人员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原来李世某与韩某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离婚后也因为女儿抚养费问题多次争吵,李世某担心韩某是借女儿之名索要抚养费供自己花销,所以对韩某的多次要求置之不理。弄清争议焦点之后,司法所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李世某每学期给李某1000元钱,专用于学习和生活,若李某因学习和生活有需要时,李世某视情况再给予一定的经济帮扶。经过多次考虑和协商,双方对这一调解协议均表示赞同,在法律这把大伞的保护下,李某顺利拿到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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