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田法律服务所长期以来在司法所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但由于各自独立办公,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效果不理想,2015年6月,经县局和镇党委政府通盘考虑,决定两所合署办公。为探索两所合署办公新局面,朱田司法所采取“三清三立”的措施谋求两所发展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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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司法局朱田司法所“三清三立”探索两所合署办公谋思路p8x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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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费县讯(通讯员 李亮 王楠楠)朱田法律服务所长期以来在司法所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但由于各自独立办公,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效果不理想,2015年6月,经县局和镇党委政府通盘考虑,决定两所合署办公。为探索两所合署办公新局面,朱田司法所采取“三清三立”的措施谋求两所发展新思路。
一是清理原有财务不清问题,设立严格财务制度。由于法律服务所以自收自支为原则,缺乏统一的财务制度,财务账目混乱,直接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解决之一难题,安排专门的财会人员管理财务,统一管理,各司其责,每月5日公开上月财务状况。
二是理清人员管理关系,确立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原有的管理体系比较松散,工作人员存在庸懒散的现象,经常出现空岗的情况。两所合署办公以后,司法所要求法律服务所每天必须确保有一人在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有事搭配出发,填写制式出发单,经两所主要负责人审批之后方可外出,有事必须请假,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底收益挂钩。
三是理清业务职责分工,设立统一的业务制度。打破原有的业务分工不清、职责责任不清的局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由所长负责统一调配,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从业务受理到最终的档案整理装订,统一标准,实行业务从程序到实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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