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保障和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
莱芜市司法局四项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8sv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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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莱芜讯(特约记者 李勇 张爱亮)今年以来,莱芜市司法局强化四项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保障和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认真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检查,提高了机关管理和运行效能,提升了法律服务单位规范执业和廉洁服务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觉接受了全体党员的评议。
二是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之责,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职称评聘管理工作。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了《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各区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绩效考核,有效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文明服务。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干部任免和选配上,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任前实行廉政谈话,做到了执行规定标准,运作程序规范,遵守纪律严明,有效防止和杜绝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是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弛而不息地抓好作风整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规定或者不负责任、不依法执业或不规范执业、为政不廉或服务不廉”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突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四项重点,开展“四项竞赛”,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载体,转作风、展实力、增活力、树新风。注重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建设,先后参加省司法厅“阳光政务热线”联线值班1次,市“政风行风热线”2次,现场解答、网上回复群众咨询3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是认真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计划,先后2次对反腐倡廉有关知识进行了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为机关人员讲党课。坚持局机关学习制度,利用周五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全面推行“以人为本”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行《廉洁从政承诺书》制度,人员调整上岗前先打2次“预防针”。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对上年度经费决算和本年度预算情况在莱芜司法行政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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