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援助职能,不断创新载体,深入探索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工作新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
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儿童撑起维权“保护伞”CaF法治快讯网
CaF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山亭讯(特约记者 褚蕾 通讯员 张士健)近年来,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援助职能,不断创新载体,深入探索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维权工作新机制,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同时依托“法律进乡村”、“法律赶大集”等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采取以案说法等以妇女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为其讲解法律、答疑解惑,增强了她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咨询2000余人次。
二是援调联动,扩大援助范围。积极整合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资源优势,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对能够调解解决的妇女、儿童矛盾纠纷,以非诉讼代理方式参与人民调解,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对于复杂、易激化矛盾纠纷,及时引导纠纷调解向法律援助案件转化,使纠纷化解更加便捷。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多援”原则,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针对妇女儿童的援助范围。截至目前,已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5件,受援人数43人。
三是健全网络,提高法援服务效率和质量。在全区10个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居(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构建了区、镇街、村居三级援助服务网络,使法律援助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打通“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使全区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区法律援助中心选聘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法律工作者专门负责妇女儿童的法援工作,方便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以专业化指导为抓手,完善基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途径,通过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代理诉讼等方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