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午,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负责同志接到了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尚某某用其母亲手机打来的电话:“我的定位手机不小心掉水里了,我怕手机因为故障导致关机、无法接通,定不上位,赶快给您汇报一下。现在,我马上去维修店里维修,如果修不好,就更换新手机,保证下午手机能畅通”。社区服刑人员主动给司法所同志电话汇报手机故障情况,是该所从严执法的结果。 |
禹城市张庄司法所从严执法显威力AhF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网禹城讯(通讯员 孙文学 祝花)8月12日中午,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负责同志接到了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尚某某用其母亲手机打来的电话:“我的定位手机不小心掉水里了,我怕手机因为故障导致关机、无法接通,定不上位,赶快给您汇报一下。现在,我马上去维修店里维修,如果修不好,就更换新手机,保证下午手机能畅通”。社区服刑人员主动给司法所同志电话汇报手机故障情况,是该所从严执法的结果。
在社区矫正中,张庄司法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人性化关怀、帮扶的同时,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各项监管规定,对违犯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警告措施,进行警示教育,坚决遏制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现象的发生,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2013年7月,尚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到张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后,司法所根据尚某某的具体情况,通过亲情感化、扶志立标、支招保家、学技增收等措施,在其思想、家庭、工作等方面给予很多帮扶。司法所的帮扶曾一度让尚某某非常感动,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法规,主动服从监管,但最近尚某某积习难改,接连违犯监管规定。8月初,在该所工作人员再三催促的情况下,尚某某迟迟不提交思想汇报,该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提请禹城市司法局对其给予警告处罚。8月11日上午,该所通过德州市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发现尚某某手机关机、无法接通。该所工作人员联系尚某某家人后,找到尚某某掌握情况、固定证据,再次提请禹城市司法局对其给予了警告处罚。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尚某某进行耐心教育,并告知其在三次警告后,将被提请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
连续两次受到警告,彰显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权威性。对此,尚某某思想触动很大,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接受司法所的监督,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该所工作人员对尚某某接连两次受到警告的情况,向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短信通报,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要以其为戒,遵守规定,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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