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逐渐趋于平稳,王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老人心灵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在王某诚恳的道歉下,婆婆陈某也泪流满面,低声抽泣。最后,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一起频临爆发的“家庭战争”最终得以和平解决。 |
莒县:家庭纠纷起冲突 人民调解化矛盾nu7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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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莒县讯(通讯员 邵长峰 邱平) 2015年8月的一天,家住莒县安庄镇某村的一对老夫妇气冲冲地来到安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自2014年3月其儿子因病去世后,儿媳王某开始不断无理取闹,多次声称赶两位老人离开现住房屋(该房屋是已故儿子婚前所购买的,登记在儿子名下),婆婆陈某还曾与王某发生过肢体冲突,造成陈某受伤。两位老人扬言要召集本方亲戚与王某拼命。一家人闹得不可开交。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先稳定老人焦躁情绪,劝其冷静处事,其后迅速约谈王某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工作。王某向调解员反映,丈夫去世后,她一人既要照顾两个孩子又独自经营照看门店,两位老人不但不施予援手,还向她要钱,甚至对外宣扬王某克死丈夫,所以王某对两位老人产生埋怨和怨恨心理,双方甚至发生过肢体冲突。
调解员随即到村委会了解其家庭矛盾情况。村委会同志表示也曾为此家庭做过相关调解工作,但双方积怨极深,都无法放下成见。
第二天, 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了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劝导两位老人放下成见,少说不利于和谐的言语,要体谅儿媳独力支撑家庭的辛苦,并尽自己能力为其分担照顾小孩。然后调解员从法律角度上向王某进行讲解,
告知其赶老人出门属违法行为。最后,调解员从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劝导双方,要为小孩营造和谐、良好的家庭氛围,他们才能健康快乐成长。
随着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逐渐趋于平稳,王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老人心灵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在王某诚恳的道歉下,婆婆陈某也泪流满面,低声抽泣。最后,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一起频临爆发的“家庭战争”最终得以和平解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唯有家人之间和睦相处,才能达到家庭和谐;唯有家庭和谐,才能最终达到社会和谐。调解员作为构筑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促进家庭和谐尽一份力,社会距离和谐就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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