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芝罘区社区矫正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对凤凰台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李某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训诫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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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烟台讯(通讯员 张健) 8月5日,在芝罘区社区矫正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对凤凰台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李某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训诫谈话。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自去年底入矫以来,矫正态度极不端正,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相关活动,拒不向司法所每周汇报情况、每月递交书面思想汇报等。司法所和矫正中心多次与其电话联系和上门查找,该犯竟拒不露面,并将手机停机换号,想以此来逃避矫正机关的监督管理。经走访调查矫正小组成员、社区干部、家庭成员均不知其去向。
8月5日,李某突然出现在凤凰台司法所,矫正中心接到电话报告后,立刻限时李某到社区矫正中心接受训诫谈话。针对李某的上述不良表现,中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知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每周电话向司法所报告一次行踪,每半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一次。并指出此次训诫后,若李某仍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将对其予以严厉的处理。训诫谈话后,李某也表示:今后一定要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按时参加活动,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在社会上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做人。训诫谈话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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