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阳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收到一封来自天津市监狱的社会调查函,委托该局对罪犯孙勇进行假释前调查。随即,该局工作人员到孙勇户籍所在地阳信县流坡坞镇开展走访调查 |
阳信:贪财谋利去偷窃 一家三口陷囹圄Ewq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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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阳信讯 (特约记者 翟成新 通讯员 张秀明)近日,山东阳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收到一封来自天津市监狱的社会调查函,委托该局对罪犯孙勇进行假释前调查。随即,该局工作人员到孙勇户籍所在地阳信县流坡坞镇开展走访调查。
据了解,2012年4月9日至5月30日期间,孙勇和母亲王云及弟弟孙海雇佣8人,利用改装汽车,到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实施盗窃,并将窃得的煤块、焦炭拉到王云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所开的煤店里转手卖掉。经法院审理查明,母子三人共计窃得煤块259.92吨、焦炭31.5吨,共计价值人民币20多万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孙勇、孙海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刑罚。王云最终获刑一年半。
阳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在去孙勇户籍地流坡坞镇走访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孙勇父亲早在其12岁时惨遭车祸去世,母亲在家境困难的情况下将兄弟两一手拉扯大。早前兄弟两以汽修维生,后来受一些环境影响渐渐将不义之手伸向了煤炭。母子三人锒铛入狱后,弟弟孙海的妻子随之与其离婚,独立带着孩子生活。而孙勇妻子带着孩子在自己的娘家吃住,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依靠父母接济,生活异常困难,影响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了解到这种情况,不免令调查人员感到唏嘘,建议对孙勇进行假释。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窃取不义之财藐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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