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屯司法所在滕州市司法局“教育矫正提升年”活动中,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确保监管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刑罚执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四项注重,提高教育矫正水平 |
姜屯司法所四项注重提高教育矫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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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李颖)姜屯司法所在滕州市司法局“教育矫正提升年”活动中,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确保监管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刑罚执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四项注重,提高教育矫正水平。目前,姜屯司法所在管社区矫正人员40名(缓刑28名,假释12名),无一人脱管、漏管。
一、注重以学教主导的法治教育。姜屯司法所一方面从社会公民的角度出发,开展有关公民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教育,使矫正对象懂得做人的道理,为积极改造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从矫正对象的特殊身份出发,以宣讲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等矫正管理规定教育,增强身份意识,提高接受矫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14年,姜屯司法所编制印发了《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手册》,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的同时,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注重对日常行为的警示教育。姜屯司法所通过对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容易疏忽、松懈的地方着手,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警示教育,以此警示全体矫正对象牢记自己的身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做到遵纪守法,早日回归社会。如在解矫前阶段,由于临近解矫期,矫正对象在心理上、行为上容易出现松散,应付的特征,教育的目标是巩固教育成果,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内容主要指导矫正对象进行回顾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三、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对与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今年以来,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姜屯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重点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知识。
四、注重以心理认知的健康教育。该所突出以感恩、责任、诚信为主题的人生价值观教育,通过观看感恩演讲视频、典型创业故事、谈观后感等直观教育方法,让矫正对象在学习、辨思、感悟中得到启迪。此外,针对个别矫正对象存在的不良心理,加强了思想和心理帮教,促使其端正心态,增强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能力,化解矫正对象的心理困惑,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过程的“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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