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水平,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从转变其思想认识出发,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强化在刑意识、守法意识和感恩意识教育,有效促进了其回归社会和奉献社会 |
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从“心”矫正,助迷途者“回家”NJU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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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日照讯(通讯员 毕四伟)为全面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水平,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从转变其思想认识出发,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强化在刑意识、守法意识和感恩意识教育,有效促进了其回归社会和奉献社会。
一是开展宣告警示教育,强化在矫服刑意识。每月组织新入矫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1-2次宣告警示教育,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服从的管理举措,并结合不服从监管被裁定收监执行的现实案例,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无高墙”的社区矫正中必须绝对服从监管,绝对遵法守规,绝不能重新犯罪。宣告制度实施以来已累计组织宣告40余次,22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了在刑警示教育。
二是开展法德集中教育,强化崇德尚法意识。区局和各司法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时将法律知识、传统美德相结合,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在心中明确法律红线,严格将自身行为约束在红线内。同时通过讲授“孝、善、亲”等传统美德,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孝敬父母、关爱家庭,珍惜自由生活,他们为了亲人、为了家庭能够自觉远离犯罪,认真改造。
三是开展公益劳动教育,强化感恩奉献意识。发挥劳动教育人、劳动改造人的作用,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社区服务活动,通过到敬老院、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公益劳动,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承担社会责任,树立感恩奉献意识,杜绝自身违法犯罪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今年上半年全区司法所就组织社区服务近2000余人次,社会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评价度有了明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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