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滨湖司法所结合当事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将调解室前移至村民身边打造便民服务零距离。 |
滨湖司法所践行“三严三实”调解室前移化解矛盾纠纷SJy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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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讯(通讯员 杨瑞)为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滨湖司法所结合当事人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将调解室前移至村民身边打造便民服务零距离。
不久前滨湖司法所接到一起赡养纠纷,老人自述自己姓聂,是滨湖镇北双井村村民,现年68岁,育有两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前几年,老伴去世后,经村委会主持,老人的三个子女与其达成口头赡养协议。根据“老人轮流在两个儿子家生活,每家1年”的协议规定,今年轮到老二家照顾老人,在二儿子家生活期间,婆媳二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儿媳牟某还动手打了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就来到司法所“状告”儿子儿媳。考虑到当事人年迈且居住的北双井村离镇中心相距甚远,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滨湖司法所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北双井村,将调解室设在了村委会。
滨湖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一起到牟某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讲解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方面从法律的层面,让牟某夫妻认识到打骂老人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从亲情、人性等道德角度,对牟某夫妇进行批评教育。最终使牟某夫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牟某向婆婆当面赔礼道歉,深刻检讨了自己的过错,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赡养婆婆聂某。婆媳两人摒弃前嫌,达成了和解,曾经“冰火两重天”的隔阂终于得到了消除,两人又恢复了久违的亲情。
在践行“三严三实”过程中,滨湖司法所要求干警走进基层广接地气,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改进服务观念,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将调解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实现“调解员随人走,调解室随事安”,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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