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告”、“访”、“听”、“查”,多举措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
法治山东网蒙阴讯(通讯员 田雷)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受援群众满意度是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硬指标”。今年以来,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告”、“访”、“听”、“查”,多举措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eRG法治快讯网
一、建立事前风险防范制度。援助中心对所有受理的援助案件,在指派承办人之前,对受援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制作了规范的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受援人享受的法律援助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二、开展受援人回访活动。6月下旬,县法律援助中心针对今年受理的法援案件集中进行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主要针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判决、协议履行情况等征询受援人意见,同时认真听取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并耐心做好性格偏激者思想工作,引导受援群众依法维权。
三、参与庭审旁听工作。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案件庭审旁听工作,组织人员参加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对援助案件承办人在庭审的举证情况、书面代理(辩护)词质量,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辩论技巧、案件把握和法律运用等方面形成听庭意见,提高了承办人的办案技能。
四、规范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加强办案督查工作。中心利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进行监督,确保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建立援助案件归档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法律援助案件应及时办结归档,在归档时援助案件应资料齐备、页码完整、装订成册。同时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跟踪办结。
通过以上举措,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目前,援助中心已办结援助案件250多件,未收到受援人的任何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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