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齐河县司法局打造的县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面向群众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该中心整合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于一处,真正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办好司法行政所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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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齐河讯(通讯员 蔡严严 姜晓蕾) 近日,由齐河县司法局打造的县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面向群众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该中心整合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于一处,真正实现了“群众只进一扇门,办好司法行政所有事”。
齐河县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县城城区永乐大街中段,占地1100多平方米,建设总投资50余万元,分为法律援助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公证业务办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功能区。其中临街一楼为综合服务大厅,设置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公证四个窗口,并设有等待区和报纸图书角供来访群众休息,整个大厅形成了 “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便民惠民利民的法律服务“超市”。
县司法局在建设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过程中,突出专业、公益、便民的原则,推动司法行政资源优化集聚,使司法行政工作由单职能“各自为战” 转变为多职能“协同作战”。在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可为群众面对面解答法律咨询,即时调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并为群众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相关业务提供最大便利。该中心的建设,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我们建立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就是要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由“散”到“聚”,由“闭门等事”转变为“开门办公”,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效能的最大化,解决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执法、服务、管理、礼仪“四规范”狠抓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影响力,全力打造‘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齐河县司法局局长赵万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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