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7日,木石镇某村村民王某某来到木石镇某村法律服务办公室,找到该村法治副主任,要求起诉其邻居王某人身损害纠纷一事。 |
近邻菜地争执起干戈,引导法院诉讼止纷争5AS法治快讯网
----法治副主任成功引导诉讼,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法治山东网滕州讯(通讯员 徐博)2015年6月7日,木石镇某村村民王某某来到木石镇某村法律服务办公室,找到该村法治副主任,要求起诉其邻居王某人身损害纠纷一事。
法治副主任及时安抚王某某的情绪,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经了解,木石镇某村村民王某与王某某系近邻;2015年4月1日,王某某与村里口头约定承包王某某门前闲余空地,用于种植菜地,并缴纳了承包金,这一块闲余菜地多年来一直由王某占有,用于种植地瓜,王某某承包后,王某继续种植地瓜,这引起了王某某的不满,2015年4月17日,王某某告知王某这一块菜地村委会已经承包给他了,王某不能再继续种植,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拒绝将该菜地交给王某某,双方继而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王某将王某某推入门前的沟里,王某某恼羞成怒,挥拳将王某脸部打伤,村委会会计赶来劝解,见劝解无效,遂报警,派出所出警后,对王某和王某某进行教育劝解,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王某和王某某分别作出拘留十天和拘留三天的处罚决定。
从拘留所出来后,王某和王某某彼此之间的矛盾更深了,多次发生争吵,眼看就要发生更大的纠纷,村委会调解无果后,联系了该村法治副主任,该村法治副主任了解情况后,先联系王某,来到该村法律服务办公室,法治副主任了解到王某与王某某之前就存在一些矛盾,这一次矛盾的发生,更加激化了彼此之间的矛盾,随时可能转为刑事案件,了解这一情况后,法治副主任及时劝解王某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并免费为王某书写了诉状,引导王某走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王某书写诉状后,王某避免了自身激化的情绪,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恶化,更加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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