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县库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睦相处,也维护了本辖区内的和谐稳定。 |
莒县库山司法所:邻里琐事引纠纷,及时调解化干戈ms9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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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网莒县讯(通讯员 靳桂红 丁加雪)近日,莒县库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睦相处,也维护了本辖区内的和谐稳定。
6月16日,库山社区某村村民史某来到司法所,反应本村村民宋某将他家的柴草垛掀翻,要求司法所进行调解。史某情绪激动,言语中透漏着可能会采取非法手段。司法所工作人员赶紧安抚史某的情绪,火速赶往现场调查了解。
据了解,本村村民宋某认为史某将柴草垛在自己房屋墙根处,很容易引起火灾。在没有和史某商量的情况下,把柴草垛周围栽上了6颗杨树和1颗白玉兰树。史某与宋某协商将这7棵树挪到别处,都遭到了拒绝。15日下午史某在倒车的时候将其中一棵杨树压断,宋某认为史某的行为是故意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发生激烈的争吵,随后史某将宋某其余的6棵树全部拔出,宋某也将史某的柴草垛掀翻。
工作人员详细的了解事情的原委后。首先,劝解双方当事人,邻里产生纠纷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解决,不能以暴制暴。其次指出,史某将柴草垛放在宋某房屋的墙根,在炎热的夏季很可能会自燃引起火灾,那将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恶果。而宋某在没有和史某商议的情况下,在柴草垛周围栽上树也是不对的。最后,从多年的邻里情分入手,劝导双方当事人为了一点生活琐事,破坏了多年的邻里情分,是很不值得的。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原则进行协商,两家终于达成了协议。史某同意将柴草垛放在离宋某房屋3米以外的位置。宋某也答应在树苗成活后,挪到别处栽种。双方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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