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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六旬老汉输液死亡 人民调解获赔7万

时间:2014-03-05 10:39:15  来源:法治山东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银艳艳
月1日上午,宁津县委大院门口聚集了近40余名群众,其中部分人员披麻戴孝。津城司法所接到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

六旬老汉输液死亡 人民调解获赔7万zt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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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新闻网宁津讯 (通讯员 银艳艳)3月1日上午,宁津县委大院门口聚集了近40余名群众,其中部分人员披麻戴孝。津城司法所接到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经初步了解得知,是津城街道关庄村关某与李拔贡社区卫生室因医患死亡赔偿纠纷协商处理不当引起的。于是,津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当场劝解死者家人将孝衣脱掉,并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将聚集人员全部劝离现场。ztS法治快讯网
         经调查了解:2月15日上午,关庄村62岁的关某因感冒在李拔贡社区卫生室输液治疗过程中死亡,死者家人纠集亲戚朋友40余人将尸体停放在该卫生室。当时,社区卫生室张某向“110”报警处理,辖区派出所干警和县卫生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处理,调解过程中死者家人明确表示赔偿费不得低于15万元,卫生室张某不同意赔付一分钱,并声称:“死者关某与输液治疗没有任何关系,他有心脏病史,从道义上考虑可以拿出1万元了事”,致使调解没有结果,再加上尸体也没有按法律程序予以检验鉴定。因此,发生了死者家人纠集亲朋好友到县委门口讨要说法的一幕。ztS法治快讯网
        津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解后,分别深入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首先,向死者家人讲明采取这种非正当途径解决问题的性质及违法后果,再就是,向卫生室张某讲明医患死亡赔偿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挥熟悉双方当事人的优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数小时的紧张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拔贡卫生室张某赔偿关某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全部费用7万元,死者家人将停放在卫生室的死者尸体拉走,其他互不追究。ztS法治快讯网
        津城司法所对此案的成功调处,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重要职能作用,避免了一起群体性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在宁津县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也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以实际行动向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贡献了一份“厚礼”!ztS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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