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王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周村区司法局王村司法所和王村镇综治办,反映其在某企业上班期间致右臂受伤一事,要求对此事给予解决。 |
王村:临时打工遇工伤 法化积怨得赔偿r4P法治快讯网
法治山东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锋 章勇 王迎)前不久,王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周村区司法局王村司法所和王村镇综治办,反映其在某企业上班期间致右臂受伤一事,要求对此事给予解决。王某某情绪比较激动,声称该企业老板如不予赔偿将采取过激行为。r4P法治快讯网
王村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先是热情接待、耐心安抚,经仔细询问,弄清了事情原委:2010年,王某某在某企业看大门期间摔倒并致右臂受伤,受伤后企业将其送医院治疗,并已支付医药费,但未给予赔偿。出院后王某某不再去该企业上班,现在感觉右臂还有疼痛感要继续去医院治疗,但该企业老板以王某某不再上班为由不予理睬。r4P法治快讯网
鉴于此事发生时间距现在已有三年多,王某某在该企业上班时也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后也未做工伤鉴定,情况较为复杂。工作人员立即与涉事企业取得联系,找到了企业负责人毕某某了解情况。毕某某认为,王某某当时只是在企业临时看大门,其受伤后企业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支付医药费约一万元。王某某对当时的处理未提出异议,也没再来上班,三年多时间过去了王某某再来找企业,企业没有责任再负担王某某的治疗和赔偿。至此,问题和矛盾的症结一目了然——当事双方对法律有关规定了解不全面,对法定责任权利认识不清晰。于是,司法所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找出《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为当事双方一一详解讲解有关条款,指出该企业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其应该承担的责任,并出具王某某现在的医院医疗病历。经过分析详解,企业同意为王某某再次治疗并赔偿部分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企业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22000元,一场积怨终得化解。 r4P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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