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看病,找西医、中医、蒙医、藏医都一样治病救人,这世上惟独没有“神医”可“包治百病”。为什么那么多患者放着正规的医院不去,专找东躲西藏的“神医”、“游医”看病?看来这“毛病”是到了不吃大亏不清醒的地步了,等吃了亏、上了当的时候,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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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新闻网枣庄讯(通讯员 赵荟杰 姚娟)有病看病,找西医、中医、蒙医、藏医都一样治病救人,这世上惟独没有“神医”可“包治百病”。为什么那么多患者放着正规的医院不去,专找东躲西藏的“神医”、“游医”看病?看来这“毛病”是到了不吃大亏不清醒的地步了,等吃了亏、上了当的时候,为时已晚。ExJ法治快讯网
近日,滕州市鲍沟司法所就调解了一起因相信乡村“神医”的治病偏方,贻误治疗时机,一条年轻的生命过早的画上了句号的死亡赔偿纠纷,而死者家属与所谓的“神医”之间的赔偿纠纷更是千回百转,难度重重。经过司法所人员的积极调解,这起令人痛心的死亡赔偿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了死者家属极大的安慰。ExJ法治快讯网
2013年5月的一天,鲍沟司法所里来了一位神情恍惚的中年男人,他满脸哀戚,语无伦次的说“是他害死的我媳妇,是他给我媳妇吃的药有毒……”面对他的这种精神状况,司法所干警一时无法理清头绪,在一个小时的耐心引导和询问下,事情才理出眉目。原来,这位落魄的中年男人叫郝某,家住鲍沟镇某村,一个月前,郝某的妻子孙某因为长期失眠,久治不愈,听信了邻居们的建议,说鲍沟镇某村有一位赵姓“神医”,专治疑难杂症,药到病除。孙某便来到赵某处医治,赵某为孙某诊断后说没有什么大碍,只要用“朱砂炖鸡”每日服下,一个星期便可痊愈。孙某听信了赵某的话,每日用“朱砂炖鸡”代替日常饮食,病症不但没见好,反而日渐加重,三天后更是出现失忆、神志不清等症状,郝某一看妻子病情严重,便带孙某到枣庄市二院治疗,经过医院专家的诊断,认为孙某患有严重的抑郁症,需住院治疗,但不幸的是,两天后的夜晚,深受病痛折磨的孙某选择了用一条绳子结束了自己年仅32岁的生命。料理完妻子的丧事后,郝某深受打击,他认为妻子是在服用了赵某所开的“朱砂炖鸡”后,由于朱砂剂量过大引起神经紊乱、精神恍惚,才导致其自缢身亡。于是,他找到赵某讨要说法,而赵某认为,自己只是给孙某开了个安神定惊的方子,且孙某死于自杀,根本不是自己的责任,双方为此争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ExJ法治快讯网
事情僵持了一个多月,郝某无计可施,便来到鲍沟司法所希望得到法律援助,郝某的遭遇引起了司法所指导员王广超的高度重视,因为像赵某这样的乡村“神医”在农村特别普遍,而且很多村民都很迷信他们的话,宁可选择花高价买他们的偏方,也不去正规的医院诊治,往往耽误治疗时机,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王指导首先耐心的安慰郝某,使其情绪冷静下来,随后赶到了赵某的家里了解情况,赵某听明王指导的来意后,直喊冤枉,他认为自己开的方子不是导致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应该为孙某的死亡负责。听完他的陈述,王指导向赵某细致分析了问题的严重性,赵某虽自称“神医”,但没有任何的行医资格证明,而且孙某初次来看病时,赵某称其没有什么大病,只用食疗即可,因而造成孙某贻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导致悲剧的发生。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对受害人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ExJ法治快讯网
综上足以证明,对于孙某的死亡赵某虽然没有直接因素,但是由于孙某轻信了赵某所谓的“神医”偏方,造成孙某病情加重导致其饱受精神折磨而自缢身亡,故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听完王指导的分析,赵某起初沉默不语,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最终做出让步,愿意给孙某的家属经济补偿。在司法所干警的协助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赵某自愿给予郝某五万元经济补偿,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书,一桩因轻信乡村“神医”偏方耽误治病时机引发的死亡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ExJ法治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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